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南京江北新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改地区[2015]1586号
发布时间:2015-07-20  |  查看率:47  |  作者:综合人事部

江苏省人民政府,国务院有关部委、直属机构:

    《南京江北新区总体方案》已经国务院原则同意,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请江苏省人民政府按照《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的批复》(国函[2015]103号)的精神和《南京江北新区总体方案》要求,依法依规组织编制南京江北新区发展总体规划,报我委备案后实施。

附件:南京江北新区总体方案